产前检查项目 哪些情况需要作产前诊断

字号+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2017-06-02 19:36 我要评论( )

   从33周开始,产检应变为每周一次,每次检查的内容没有明显的变化,如:测量体重、宫高、腹围、心率、血压、胎心,定期测量血尿常规等项目。产前检查项目的相关介绍分享给大家,一起看看吧。

  产前检查项目

  1.夫妻为近亲婚配。近亲婚配一般指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这种情况城市较少见,但农村还存在。

  2.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的。

  3.有遗传病家族史或夫妻一方患有遗传病者。

  4.发生过不明原因的多次自然流产或死胎、死产者。

  5.妊娠早期(头3个月)有致畸因素接触史者,例如长期服药,有过病毒、寄生虫和细菌感染和接触有致畸作用的有毒物质者。

  6.孕妇羊水过多者(羊水量超过2 000ml)。

  7.曾分娩过先天性异常新生儿者。

  8.孕妇有先天畸形或严重内科疾病者,如糖尿病、心脏病等。

  9.原发不孕及生殖系统异常者,身高低于1.45米,体重小于40公斤,或大于70公斤者(身高在1.70米以上者)。

  产前检查是指为妊娠期妇女提供一系列的医疗和护理建议和措施,目的是通过对于孕妇和胎儿的监护及早预防和发现并发症,减少其不良影响。产前检查项目所有分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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