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五年(公元631年),林邑国(今越南中部)派使者到长安进献五色鹦鹉。这五色鹦鹉羽毛鲜亮美丽,眼珠翻转灵活,会说话,特别善于对答,显得十分伶俐,可爱极了。它还屡次说一些很痛苦的话,想回归自己的国土,显得非常可怜。
唐太宗虽然爱这鸟儿,但想到“玩物”的危害,想到对邻邦要以德怀远,对灵性的小生命应有仁恻之心,于是嘱咐林邑国的使者将鹦鹉带回,放飞到树林中去。唐太宗如此警惕,深谋远虑,防微杜渐,生怕自己道德修养不高,确实是圣智的君主啊!说他明智,有时也糊涂;说他有为,有时也胡作非为。唐太宗戎马半生,尤其喜爱骏马。他有一匹宝驹,常养在宫中。一天,这匹宝驹无病而突然死亡。唐太宗迁怒于养马人,要杀死他。长孙皇后听说此事,连忙跑来劝阻,并讲了一个春秋时的故事:“齐景公心爱的宝马突然死亡,也要杀养马的人。晏婴便当着齐景公列举养马人的罪状说:你‘占有三大罪状:国君派你养马,你把马喂死了,这是其一;让国君因死一匹马的缘故而杀人,使百姓听到后,理怨我们的国君,这是其二;各国诸侯听到这个消息,必然轻视我们的国家,这是第三条罪状。’景公听出了晏婴的话外音,于是赦免了养马人。这个敌事记载在《晏子春秋.内篇谏上》里,陛下曾经在读书时看到过,难道忘记了吗?”唐太宗听了长孙皇后引经据典的议论,怨气顿消,羞愧万分,立即下令释放了养马人。人有癖好,帝王也不例外,爱鸟爱马都无可厚非。只是因爱鸟爱马荒废政事,贱人轻士,乱杀无辜,损害道德,就大错特错了口卫兹公的好鹤,是亡国之君的行径。齐景公的爱马,是昏君的行为,但还能纳谏改过。唐太宗是明君,竟然因爱马而要杀人,可能是一时昏馈。
由此看来,昏君所喜欢的东西也是明君所喜爱的,明君和昏君的相似,大概是天性使他们这样的。不过明君能知足常乐,而昏君欲壑难填。明君和昏君之间,有时看起来只有一纸之隔,其实在道德上的差异太大了。明君的昏胺说明修养高尚的道德,抑制邪恶的侵蚀,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就是所谓“破山中之贼易,破心中之贼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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