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接种肺炎疫苗知识

字号+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2017-06-02 19:30 我要评论( )

   肺炎疫苗可以在全年任何时间接种,也可以与流感疫苗同时接种,使用不同的注射器在不同部位接种。为了方便,可在年度查体时或就诊时接种多价肺炎球菌疫苗。儿童应在超过2岁时接种该疫苗。接种疫苗后的保护抗体水平至少可以保持5年,一般而言,肺炎疫苗只需接种一次,但身体虚弱者,在首次接种5年后需要二次补种。肺炎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分享给大家,一起看看下面的相关介绍吧。

  肺炎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1、对于疫苗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何杰金氏病患者如需接种疫苗可在治疗开始前10天给予。如果进行放疗或化疗至少应在开始前14天给予,以产生最有效的抗体免疫应答。治疗开始前不足10天及治疗期间不主张免疫接种。

  3、严重心肺功能障碍的病人注射肺炎23时要谨慎,可能会发生相当严重的全身性反应。任何发热性的呼吸系统疾患及一些活动性感染都应推迟使用肺炎23。

  4、及哺乳妇女慎用。

  5、免疫缺陷病人,应于术前两周接种。

  6、脾切除者,每5年加强免疫一次,每次注射剂量0.5ml。

  7、对10岁以下脾切除或患有镰状细胞性贫血的儿童,应每隔3—5年加强免疫一次,每次注射0.5ml。

  对疫苗中的任何成份过敏者;正在进行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具有严重心脏病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妇女。肺炎疫苗接种注意事项所有分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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