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欧洲人发型变化很少。男人头发一般长不过肩,教士、修道士们都剃成圆顶平头。女孩和未婚女子头发任其松散,已婚妇女则用面纱、头巾之类的东西将头发包裹起来。有时,她们拔掉或剃去一些头发,使前额显得高一点。
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炙女的发式多了起来。如有些人头发长及双膝,有些人将头发在后脑拢成一个卷状发髻,还有些人喜欢“维纳斯式”—在稠密的长发上涂上金漆,使头发呈现一种从头上直泻下来的样子,金黄色的头发最让人羡慕,妇女们愿意花很多时间去晒太阳,她们以为,阳光会将头发晒成金黄色。
男性大多理短发,或者理成齐肩长,额前留着刘海。英王亨利八世诏令全国男人仿效法国贵族理短发。十七世纪的欧洲男人一般都留着垂至肩膀以下的长发,有些人还在一侧的卷发上系根缎质饰带,这种式样被称为“爱情卷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