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穿小鞋”这句俗语的意思是背后使坏点子整治人,或者利用职权寻机置人于困难境地。
从南唐到清末,1000多年来,我国汉族妇女一直沿袭着缠足陋习,把脚缠成弓形,美其名曰“金莲”。
在封建时代,男女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双方不得见面,怎知女方脚大脚小呢?所以,媒婆说媒时,都要女方的鞋样儿,请男方定夺。为防受骗,男方同意了婚事就留下鞋样,按照尺寸作一双绣鞋连同订婚礼物一并送至女家,成亲时,新娘必须穿上这双绣鞋。如果当初故意把尺寸弄小,自然就穿着不舒服,甚至穿不上,就要丢丑。
后来人们把这种风俗逐渐引申到社会生活方面,“给人穿小鞋”这句俗语,也就流传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