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批评方法看,非主流文学批评更加显示出方法的多样化和批评的个性化。在非主流批评家中间,很难寻找到他们批评方法的一致性。所谓“审美的批评”和“艺术的批评”所概括的也只是他们批评所具有的大致的共同性质,而非批评方法上的共同特点。如沈从文和李健吾都重视对作品的整体的审美把握,从这种审美把握中来提炼作家创作的总体风格,但是他们介人作品的角度、把握作品的方式和提炼作家创作风格的方法都因其理论基础和批评观念的差别而有所不同。沈从文相信批评既是一种感受也是一种判断,批评家对作品的介入不完全是纯感性的;批评家在接触与感受作品的同时,要以自己的理性判断为依据,不能使自己的鉴赏力与判断力等同于作家。
他认为,尽管文学批评不是创作最后的仲裁者,“创作原是自己的事,在一切形式上要求自由,在作者方面是应当缺少拘束的”,但是,批评家却应该是有立场的,这种立场就是一方面要求作家“相信人类应当向光明处去,向高处走”,使自己的作品保持“一种引人‘向善’的力量”,另一方面要求作家“对于语言文字的性能,必需具有敏锐感觉性,且有高强手段来表现它”,“对于人的情感反应的同差性,必需有深切的理解力,对人的特殊与类型能明白刻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