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记载,商周时代我国就出现了熨斗。那时是用火烧热熨斗,以烫熨衣服。不过,在它作为熨斗工具时,又被统治阶级当作了刑具。殷封王是历史上有名的幕君,他曾用各种方法残害臣民,讨取爱妃妲己的欢心。据《太平御览·帝王世纪》载:“纷欲重刑,乃先为大熨斗,以火热之,使人举,不能胜,辄烂手,与姐己为戏笑。”《淮南子》载:“炮烙始于热斗。”该书注:“热斗,熨斗也。纷王见熨斗烂人手,遂作炮烙之刑。”
汉晋以后,熨斗的使用比较普遍。但当时主买还是在宫廷以及富户人家使用,有的还将熨斗涂上金,既美观,又显其宝贵。晋代《东官旧事》中就记载皇太子纳妃有“金涂熨斗三枚”。梁简文帝在《和徐录事见内人作卧具》诗中,也有“熨斗金涂色”的诗句。因此,有人亦称熨斗为“金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