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贝尔发明电话以前就有了“电话”这个名称。1796年,一位名叫G·休斯(G·Huth)的发明家在柏林出版了名为《关于一些音响仪器和话筒》的小册子。他建议用喇叭话筒喊话的方法来实现通信,想与当时在法国建成的视觉通报相比较。这个建议是不切实际的,但是这本书里却有一句颇有意思的话。这句话是:“要给用话筒传送信息的方法起个名字,以与视觉通报相区别,我看没有比希腊语Telephone更合适的了。”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许多发明家都在研究用电报的通断原理来传送话音。大约是在1860年,一位住在法兰克福的发明家,名叫菲利浦·赖斯(1834-1874),制成了一个装置,用电的方法将一曲旋律传送了一段距离。他把他的这套装置叫做“Telephone”。这个名字的含意是“电话”。后来的电话就沿用了这个书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