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中的禁忌语,是封建迷信思想的产儿。碰见了不吉利的词儿,甚至是与不吉利的词儿同音的字,怕把不吉利也沾惹上身,便改用另一些不同音的词语代替。
一种是用描述性的词语来代替。如湖南临湘早上忌说“龙”字,因“灯笼”的“笼”与“龙”同音,所以把“灯笼”改称“亮壳里”。成都有些人忌说“蛇”,所以把“蛇”称为“长虫”温州忌说“虎”,所以把“老虎”称为“大猫”。长沙也忌说“虎”,由于在长沙方言里,“腐”与“虎”同音,所以“腐乳”改称“猫乳”。广州和梅县称“猪血”为“猪红”,也属此类。
一种是用有关或相近的事物的名称来代替。如河北魏县、山东安丘、湖南新化都称“死了”为“老了”(安丘称小孩子“死了”为“瞎了”,新化或把人“死了”改称“故了”)。湖南临湘称“杀猪”为“洗猪”,称“杀鸡”为“线鸡”(即阉鸡,北京叫“骗鸡”),都是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