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认识活动中,常常会遇见这样一种有意思的现象:一些少见的、专门的对象,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给出相当精确的定义;而一些常见的、普通的现象,我们却一下子难以给出恰当的界说。给“传播”下定义,就属于后一种情况。所以,尽管传播是人类生活中经常遇见的、甚至是须臾不能离开的一种行为,但“传播”的定义却很难有一个十分确切的说法。40多年来,不少学者下过不少于100多个各种定义,大致可以归纳为“刺激”、“联系”、“复制记忆”、“理解”、“传输、传递”等15个基本要素。其实,任何定义都是以模糊性和相似性为前提的,“穷尽真理”式的定义是不成立的。因此,综合许多学者对传播的研究成果,我们给出的“传播”的定义是下面几点:
(1)传播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群中进行的,有信息的发出者和信息的接受者。广义的传播还包括机器的传播和自然界动植物之间的传播;
(2)一个良好的传播系统应该是双向的,单向的信息传递难以构成双方的“沟通”;
(3)信息的传递可以通过语言、文字和形象等媒介,也包括音乐、图画、戏剧、舞蹈,甚至所有人的行为都是传递信息的媒介,最重要的媒介是语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