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可能是世界上最早懂得使用商标,建立品牌形象的民族。根据学者韩格里、黎志刚两人的研究,早在距今以刃多年前的北宋时代,就有“济南刘家功夫针铺”的“白兔儿”商标,比欧洲商行、会的商标印记,早了200年。
证诸国人素来讲究“百年老店”、“金字招牌’,的事实,加以商家每于商品仿单标明“谨防假冒”字样,可见完整的商标制度虽创始于西方,但商标的概念在我国却源远流长。
“商标”系指:为表彰自己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批售的产品,以具有颜色及特别显著的文字、图形、记号或其联合式,依商标法申请注册,使用于商品或其包装或容器之上,行销市面的标记。
由此可知,除了一般所熟知的文字、图形以外,记号也可做为商标。事实上,目前市面上就有许多记号商标而为市场所熟知,如“三五”牌香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