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艺术的表现,使人生达到这样一种境界,这就是文学的任务,舍此文学没有别的任务。要使文学保持这样的特性,就要对现实人生具有一种距离感和超越性。朱光潜认为那种同具体的人生缺乏距离的文学(即“能叫人流泪的文学”)“不一定就是第一等的文学”。他说:“用泪表达得出的思致和情感原来不是最深的,文学里面原来还有超过叫人流泪的境界。”梁宗岱接受瓦雷里的象征主义诗学理论,认为文学的特性就在于文学的形式美。所谓文学的艺术性和审美价值都来自于文学的形式,因为形式本身便代表着生命的存在。对于诗歌来说,他认为“节奏”就是诗歌的艺术本质,“艺术的生命是节奏,正如脉搏是宇宙的生命一样。”
所以,文学不存在内容与形式之分,更不存在“为人生”的内容和“为艺术”的形式之分。内容与形式根本就是一回事,就像“光和热般不能分辨的”,“文字之于诗,声音之于乐,颜色线条之于画,土和石之于雕刻,不独是表现情意的工具,并且也是作品的本质,同样,情绪和观念—题材或内容—底修养,锻炼,选择和结构也就是艺术或形式底一个重要原素。”卿〕朱光潜、梁宗岱的观点可以说是一种“为艺术”的文学一元论,它的理论来源与文学观念同沈、李两人的文学二元论有着很大的区别。这二者之间很难形成一种构成一个批评流派的统一的理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