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小石道人纂辑的《嘻谈续录》卷上说了一个笑话:有一位县官不大识字,坐堂问案。书吏呈上名单,上开原被证三人:原告叫郁工来,被告叫齐卞丢,干证叫新釜。县官执笔点原告郁工末,却错唤:“都上来。”三人一起上了堂。县官很生气地喝道,“本县只叫原告一人,为什么全上堂来了?”书吏在旁,不好直言其错,因察告道:“原告名字,另有念法,叫郁工末,不叫‘都上来’。”县官点被告齐卞丢,又误叫:“齐下去。”三人一起下去了。县官更气,又大声喝道:“本县只叫被告一人,为什么又全下去了?”书吏又禀告道:“被告名字,也另有念法,叫齐卞丢,不叫‘齐下去’。”县官这下聪明了一点,便问书吏道:“既然如此,干证名字,你说该念什么?”书吏说:“叫新釜。”县官回嗔作喜道:“我就估量他必定也另有念法,不然我要叫他作‘亲爹’了。”自然,这只是为了挖苦旧时代那些糊涂县吏而编造出来的笑话,但其中也说明了一个道理:误读有时是会误事的,至少也会妨碍思想的交流。比方说,“棘手”和“辣手”,字形近似,但意思是不同的。“棘手”是指事情不好办,如同荆棘那样刺手,而“辣手”则是另一个词,是指手段毒辣。倘若你把“棘手”读为“辣手”,听者就会把你的意思搞错了。

